昌都市统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昌都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2-1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昌都市统计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持续认真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昌都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一切向东,建设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市”工作目标,严格执行《条例》及自治区、昌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统筹推进统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公开基础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协同配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信息质量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

围绕统计职能职责,聚焦经济运行、统计数据、政策文件、财政信息、统计执法等重点领域,全面梳理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常态化发布统计公报、数据解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3条,政务动态信息14条,公开目录信息41条。

(三)规范依申请办理,提升服务质效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明确办理时限与责任分工,确保依法依规、高效便捷回应公众需求。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在门户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布申请流程、联系方式及所需材料,方便公众提交申请。

(四)强化监督保障,确保工作实效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体系挂钩,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信息发布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市政务公开办监督指导,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检查与考核评估,确保公开工作落地见效。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投诉、举报及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1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17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内容深度与广度不足,下一步将针对GDP、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数据,提升信息可读性与实用性,更好满足公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昌都市统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西藏昌都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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