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统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昌都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

发布时间: 2025-06-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执法主体

1.单位名称:昌都市统计局

2.执法人员名录

序号

姓名

性别

执法证件号码

1

王天乐

26050033005

2

田小顷

26050033019

3

杨胶

26050033015

4

彭丽娟

26050033014

5

张军

26050033016

6

琼吉卓玛

26050933010

7

卓新波

26050033004

8

冉伟

26050033010

9

李丽娟

26050033006

10

林毅

26050033007

11

闵英

26050033012

12

普布卓玛

26050033008

二、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市级履行的执法职责,监督指导县(区)行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等。

三、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四、执法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依法开展执法工作。

统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主要包括:1.检查(调查);2.立案;3.告知、陈述申辩与听证;4.审议;5.决定;6.送达;7.执行;8.结案。

五、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等权利。

(二)救济途径:

1.向作出行政行为的昌都市统计局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

2.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3.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六、监督途径

1.举报电话邮箱:0895-4829209;cdstjj1234@163.com

2.通讯地址:昌都市昌都大厦东侧三楼


附件下载:
昌都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xlsx
昌都市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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