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局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夯实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提请纳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示范引领统计法治学习走深走实。二是市统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带头学法普法,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学习等学习计划,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内容反复学、经常学,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三是向市司法局函请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纳入本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进一步增强各层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政治自觉,切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的领导责任。
(二)强化依法行政,优化统计法治环境。一是规范聘请法律顾问。认真落实政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制度,聘任1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积极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进一步增强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活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统计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24年全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
(三)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学法尊法氛围。一是以“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通过设立现场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等方式,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以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宣传重点,印制宣传折页,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进商户。三是4月26日、7月4日,在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第六期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市)专题培训班上,市统计局工作人员分别以《巩固统计基层基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知识交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奋力谱写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新篇章》为主题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干部统计法律素养和能力担当,提高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和对统计造假的风险防范意识。
(四)强化统计执法,提升法治建设质效。一是2024年共对全市14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其中部门联合执法检查4家,独立执法10家,现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并对主要统计指标进行剖析讲解,对2家单位下发责任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改正。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确保统计系统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坚决杜绝、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三是积极扩充执法力量,鼓励符合条件干部报考统计执法证,2024年4人通过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取得统计执法证;加强统计执法证件规范管理,做好到期统计执法证重新申请工作,对3个到期统计执法证件进行更换。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切实履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穿于各类会议、培训、工作中,引领干部职工持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推动统计工作各方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积极引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发表统计法治署名文章,多次听取统计法治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建设中的问题。三是组织符合申请统计执法证件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并有4名同志顺利通过。截至目前,市统计局有5名同志配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执法证,统计执法队伍力量得到大力加强。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市统计局切实履行统计职能,持续推进依法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统计员流动性大、对统计工作认识和配合度不高,依法履行统计义务意识不强。
二是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够深入,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提升。宣传教育的形式与内容单一,统计执法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对于提升企业依法纳统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深化。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习贯彻,筑牢依法统计思想防线。常态化推动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再学习、再领会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不断深化统计人员对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性的认识,抓好“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上来。
(二)聚焦督察整改,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待2024年自治区统计局对我市开展统计督察反馈结果正式下发后,将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工作统一部署,制定我市整改工作方案,对反馈问题实行“表格化、清单式、销号制”管理,建立整改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工、时限要求,确保统计督察反馈问题如期整改落实到位。
(三)提升业务能力,夯实统计执法监督基础。加强统计监督与专业业务的协调联动,统筹局各专业加强数据审核查询,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和基础统计队伍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和统计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统计执法证持证人数;统筹全局执法力量,严格规范执行检查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