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统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贸易统计限额以上批零住宿业入库标准

发布时间: 2026-03-06   浏览次数:   【字体:

    1.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个体、非批发业法人企业附营的批发业产业活动单位);
    2.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个体、非同零售业法人企业附营的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
    3.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个体、非住宿业法人企业附营的住宿业产业活动单位);
    4.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个体、非餐饮业法人企业附营的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