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1-11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令第 21号)和《西 藏自治区最低工资规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08号)有关 规定 结合我区实际和 当前经济形势,将月最 低工资标准由现 行的 2100元调整为2360元;将非全日 制用工的小 时最低工资 标准由 现行的 20元调整为 23元。 调整后的标准从2025年 11月 1日起 执行。